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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國加州65號提案 第65號提案,即《加州安全飲用水和有毒物執(zhí)行法》,于1986 年11 月經(jīng)加州居民投票,以壓倒性的票數(shù)一致通過。該提案由加州環(huán)境保護署(Cal/ EPA)轄下的環(huán)境健康危害評估機構(OEHHA) 執(zhí)行。提案規(guī)定,從事買 賣的個體,其雇員人數(shù)達10個或10個以上的(另有豁免的除外),須在含已獲知可致癌或生殖毒性的化學物質的產品上貼上清晰﹑合理的警告標簽,以避免與人體接觸,且不得將該等化學物質排放到飲用水中。消費品警告可直接置于產品標簽上,也可置于店面產品附近的顯眼處。 第65號提案列出了大約800種已被加州當局確定為致癌性或生殖毒性的化學物清單。該類化學物質清單包括大量自然產生的和人工合成的化學物質,包括用于殺蟲劑﹑普通家用產品﹑食品﹑藥物﹑染料或溶劑的添加劑或配料。它們可用于制造業(yè)和建造業(yè),也可以是化學過程的副產品,如機動車尾氣。所列化學物質包括煙草煙霧﹑金屬(例如:鉛﹑鎘和鎳)和有機化學物質(例如鄰苯二甲酸鹽:BBP﹑DBP﹑DEHP﹑DIDP﹑DnHP等,及多環(huán)芳香烴:苯并芘等)。
產品管制范圍:珠寶、玩具、電氣裝置、玻璃陶瓷材料、服裝、飾物、藥、農藥、染料、化妝品、禮品、制造或施工用品、化學過程的副產品如汽車尾氣、煙草煙霧、天然氣燃燒等,幾乎覆蓋了所有的產品,并對危險品的暴露場景進行列明。
法案號:The California Proposition 65
提案的核心要求:
1、不容許將提案列明的危險物質排放到引用水里。
2、提供清晰且合理的警告(對列明的物質,必須警告,除非暴露含量特低,不會造成風險)。警告標簽可以貼在產品上,放在工作場所、零售商店,或者分發(fā)通知,在報刊刊印,一般建議貼在產品上。
加州65新標簽:This product can expose you to chemicals including [name of one or more chemicals], which is [are] known to the State of California to cause birth defects or other reproductive harm. For more information go to www.P65Warnings.ca.gov.
測試項目:總鉛,總鎘和鄰苯5P(DBP、BBP、DEHP、DIDP、DNHP)
測試限值:
1、標準采用EPA的標準
2、一般部件鉛含量限值不超過100ppm(0.01%)
3、油漆鉛含量限值不超過90ppm(0.009%)
4、鄰苯二甲酸鹽限值不超過1000ppm(0.1%)
5、按法規(guī)的要求是測試所有材料,由于成本問題,按歷年召回分析,只做測試表面的材料(金屬+非金屬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