丙三醇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
第一部分 化學品及企業(yè)標識
化學品中文名稱:丙三醇
化學品俗名或商品名:甘 油
化學品英文名稱:glycerol
企業(yè)名稱:沈陽天罡化學試劑廠
地址:沈陽市遼中縣六間房鄉(xiāng)六間房村
郵編:110200
電子郵件地址:
傳真號碼:024-27818188
企業(yè)應急電話:024-87819353
生效日期:2007年9月10日
國家應急電話:
第二部分 成分/組成信息
純品 √ 混合物
化學品名稱:丙三醇
有害成分:
第三部分 危險性概述
危險性類別:
可燃,具刺激性。
吸入、攝入或經皮膚吸收后對身體有害。 對眼睛、皮膚有刺激作用。接觸時間長能引起頭痛、惡心和嘔吐。
第四部分 急救措施
皮膚接觸:脫去污染的衣著,用大量流動清水沖洗
眼睛接觸:提起眼瞼,用流動清水或生理鹽水沖洗。就醫(yī)。
吸 入:脫離現場至空氣新鮮處。如呼吸困難,給輸氧。就醫(yī)。
食 入:飲足量溫水,催吐。就醫(yī)。
第五部分: 消防措施
危險特征:遇明火、高熱可燃。
有害物質產物:一氧化碳、二氧化碳。
滅火方法及滅火劑:消防人員須佩戴防毒面具、穿全身消防服,在上風向滅火。盡可能將容器從火場移至空曠處。噴水保持火場容器冷卻,直至滅火結束。處在火場中的容器若已變色或從安全泄壓裝置中產生聲音,必須馬上撤離。用水噴射逸出液體,使其稀釋成不燃性混合物,并用霧狀水保護消防人員。滅火劑:水、霧狀水、抗溶性泡沫、干粉、二氧化碳、砂土。
第六部分 泄露應急處理
迅速撤離泄漏污染區(qū)人員至安全區(qū),并進行隔離,嚴格限制出入。切斷火源。建議應急處理人員戴自給正壓式呼吸器,穿防毒服。盡可能切斷泄漏源。防止流入下水道、排洪溝等限制性空間。小量泄漏:用砂土、蛭石或其它惰性材料吸收。也可以用大量水沖洗,洗水稀釋后放入廢水系統(tǒng)。大量泄漏:構筑圍堤或挖坑收容。用泵轉移至槽車或專用收集器內,回收或運至廢物處理場所處置。
第七部分 操作處置與存儲
操作注意事項:
密閉操作,注意通風。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,嚴格遵守操作規(guī)程。建議操作人員佩戴自吸過濾式防毒面具(半面罩),戴化學安全防護眼鏡,穿防毒物滲透工作服,戴橡膠手套。遠離火種、熱源,工作場所嚴禁吸煙。使用防爆型的通風系統(tǒng)和設備。防止蒸氣泄漏到工作場所空氣中。避免與氧化劑、酸類接觸。搬運時要輕裝輕卸,防止包裝及容器損壞。配備相應品種和數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應急處理設備。倒空的容器可能殘留有害物。
第八部分 接觸控制/個體防護
最高容許濃度:無資料
監(jiān)測方法:無資料
工程控制:密閉操作,注意通風。
呼吸系統(tǒng)防護:空氣中濃度超標時,必須佩戴自吸過濾式防毒面具(半面罩)。緊急事態(tài)搶救或撤離時,應該佩戴空氣呼吸器。
眼睛防護:戴化學安全防護眼鏡。
身體防護:穿防毒物滲透工作服。
手防護:戴橡膠手套。
其他防護:工作完畢,淋浴更衣。保持良好的衛(wèi)生習慣。
第九部分 理化特性
外觀與性狀:無色粘稠液體, 無氣味, 有暖甜味, 能吸潮。
熔點(℃):20℃ 相應密度(水=1):1.26(20℃)
沸點(℃):182℃(2.7KPa) 相對蒸氣密度(空氣=1):3.1
飽和蒸氣壓(Kpa):0.4(20℃) 燃燒熱KJ/mol:無意義
臨界溫度(℃):無意義 臨界壓力(Mpa):無意義
辛醇/水分配系數的對數值:無資料 閃點:160
爆炸上限(V/V):無資料 爆炸下限(V/V):無意義
溶解性:可混溶于醇,與水混溶,不溶于氯仿、醚、油類。
主要用途:用于氣相色譜固定液及有機合成, 也可用作溶劑、氣量計及水壓機減震劑、軟化劑、抗生素發(fā)酵用營養(yǎng)劑、干燥劑等。
第十部分 穩(wěn)定性和反應
穩(wěn)定性:
禁配物:強氧化劑、強酸。
避免接觸的條件:
聚合危害:
分解危害:
第十一部分 毒理學資料
急性毒性:LD50:12600 mg/kg(大鼠經口) LC50:無資料
急性中毒:無資料
慢性中毒:無資料
刺激性:無資料
亞急性和慢性毒性:無資料
致突變性:無資料
致畸性:無資料
致癌性:無資料
第十二部分 生態(tài)學資料
生態(tài)毒性:無資料
生物降解性:無資料
非生物降解性:無資料
生物富集或生物積累性:無資料
第十三部分 廢棄處置
廢棄物性質:無資料
廢棄處置方法:處置前應參閱國家和地方有關法規(guī)。建議用焚燒法處置。
廢棄注意事項:無資料
第十四部分 運輸信息
危險貨物編號:
UN編號:
包裝標志:
包裝類別:Ⅱ
包裝方法:
運輸注意事項:運輸前應先檢查包裝容器是否完整、密封,運輸過程中要確保容器不泄漏、不倒塌、不墜落、不損壞。嚴禁與氧化劑、酸類、食用化學品等混裝混運。運輸車船必須徹底清洗、消毒,否則不得裝運其它物品。船運時,配裝位置應遠離臥室、廚房,并與機艙、電源、火源等部位隔離。公路運輸時要按規(guī)定路線行駛。
第十五部分 法規(guī)信息
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 (1987年2月17日國務院發(fā)布),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實施細則 (化勞發(fā)[1992] 677號),工作場所安全使用化學品規(guī)定 ([1996]勞部發(fā)423號)等法規(guī),針對化學危險品的安全使用、生產、儲存、運輸、裝卸等方面均作了相應規(guī)定。
第十六部分 其他信息
參考文獻:
1.周國泰 化學危險品安全技術全書 化學工業(yè)出版社1997
2.國家環(huán)保局有毒化學品管理辦公室 北京化工研究院合編 化學品毒性法規(guī)環(huán)境數據手冊中國環(huán)境科學出版社 1992
填表時間:2007年9月10日
填表部門:安全技術科
數據審核單位:技術科
修改說明:每5年修改一次,如有重大變更及時修改
其他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