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真不是您需要的服務(wù)?
文/中認英泰 徐習(xí)萍
儲能電池模塊,GB36276安全測試項目中,過充測試項目,是一個常見高風(fēng)險項目。
我們來綜合看下,GB36276的過充測試要求,以及和同類別的,國際儲能模塊UL1973測試標準,對比分析。
GB36276標準條款5.3.1中,對于過充測試的描述,十分簡潔:
將電池模塊充電至任一電池單體電壓達到電池單體充電終止電壓的1.5倍或時間達到1h,不應(yīng)起火。
實際操作——
(1)電池模塊中的每個單體電芯,接電壓采集線,連接記錄設(shè)備;
(2)對整體模塊,進行充電,觀察電芯電壓情況,在觀察到某個電池單體電壓,到達1.5倍時,停止充電,并保留1H,觀察樣品狀態(tài)。
常
見失敗現(xiàn)象——
電池單體,電壓到達1.5倍時,出現(xiàn)泄壓閥打開并噴液,形成可燃氣體。充電接口等部位,出現(xiàn)打火現(xiàn)象,引燃整個電池包。
在GB36276的測試中,需要滿足單體電壓過充到達1.5倍,所以需要,“越過”模組保護功能,讓產(chǎn)品“硬扛”過充過程,對于產(chǎn)品的設(shè)計要求等,比較高。
我們再看看UL1973標準中,模組過充測試要求——
UL1973標準條款15.2中要求的測試條件:
觸發(fā)測試中止的2個條件:
從測試中可以看到,只要具備多重保護功能的產(chǎn)品,即使失效其中一重保護,也是可以通過剩余保護功能,來通過測試的,和GB36276的“硬碰硬”,有明顯的區(qū)別。
另外,即使保護功能沒有發(fā)揮作用,1.1倍充電上限,也要比單體電壓1.5倍,容錯率高一些。
還有一個儲能電池標準IEC62619,其中有過充要求,我們也可以簡單比對下。
IEC62619項目,
一是測試對象不同,針對電芯或者電芯集成塊;
二是只對單保護方式的電芯/電芯塊有要求,如果不止1重保護方式,不需要進行。
綜合對比看來,目前GB36276標準對于過度充電測試的考核,比較嚴格和特殊。
對于測試產(chǎn)品,電芯的承壓能力,以及電池接口充電部分,避免產(chǎn)生火花,都需要考慮到。